《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读书报告

一、作品及作者简介

孔飞力是著名美国汉学家,其本名为Philip A. Kuhn。195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以研究晚清以来的中国社会史和政治史闻名。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孔飞力转攻海外华人移民史研究。

中美建交后的1984年,孔飞力来到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从事研究,他本欲研究清政府内部通讯系统同政策执行之间的关系。但其关注点随后就转移到了“叫魂案”之上,他认为“叫魂案”所能揭示的清代社会政治结构中的一些问题更值得深入讨论。这部作品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不仅从社会各行动主体的维度立体地解释了“叫魂案”,还为人们理解中国近代现代史的一些历史事件,提供了同样颇具解释力的思路。

二、“叫魂”

本书主要讨论了发生在乾隆三十三年的“叫魂案”(又称“割辫案”)及其引发的一系列轰动朝野的全国搜捕风波。所谓“叫魂”乃流行于清代中国民间的一种妖术迷信活动,时人相信每个人都有灵魂,而僧侣道士可以借助人的毛发、衣物甚至名字来召唤人的魂魄——此即“叫魂”。唤回死人的灵魂,即可救死扶伤;唤出活人灵魂,则可致人死地。

与任何传统文明中的妖术信仰一样,这种信仰实际上只是缺乏科学知识的人们,对于某种无法预期、解释,然而又经常发生的扰攘不安的一种尝试性解读。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想,在传统中国社会的任何时期都有可能出现妖术传说,但都未激起如此浩大之风浪。何以乾隆年间发生的这一系列妖术指控案件引起了巨大的政治影响?

人们相信施行这所谓的妖术需要“剪人发辫”,而对于清代中国而言,发辫是极端敏感的政治象征物。在清初多尔衮摄政时期,发式改制曾在江南地区激起腥风血雨,“江南”和“割辫”这两个冲突政治象征物的再次结合,很难不令人浮想联翩,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割辫”与“江南”串起了整个叫魂风波。

三、“叫魂案”

本书记录的第一起叫魂案发生在1768年3月的浙江德清县,发生在本地人沈士良和一个仁和县石匠吴东明之间。此时当地流传着石匠能通过将写有人名的纸条钉入桥内,便加害于人的传说。沈要求这位石匠为其做法叫魂以除掉自己的不肖侄子,反被后者扭送至县衙,县衙判了沈士良二十五大板了事。随后在江南地区其他州县,在本地人和外地游行僧之间又发生了几起巫术指控案,不同之处在于,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通过割去别人的发辫施法危害他人。村民们义愤填膺地向衙门指控这些僧侣割掉了他们的发辫,以谋害其性命,但都被县官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诉状。也许在多数县官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些荒谬的小事,不过是一些在愚昧百姓中流传的迷信谣言罢了。

对于省官而言,看可能的看法有三种:完全不信妖术谣言;相信的确有从事割辫行为的犯罪分子,但所谓妖术之说不足为信;相信有人从事割辫行为,且相信叫魂术本身存在。一方面,妖术行为已然成为民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另一方面,《大清律例》的确规定装神弄鬼行为属死罪,但考虑到所有死刑罪都将经皇帝符合批准后才可执行,因此还需要更具说服力的证据说明妖术的确存在。

根据法律规定,清代官员最重要的两项职能是征税和司法。但如果一个官员的罪行在官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那么该官员就无需为此受罚,这意味着清代官僚可以(事实上他们也经常)通过瞒报来躲避责任追查。出于某些原因,这些发生在江南春天的“妖术指控案”都没有被报告给朝廷。

四、“清剿风波”

直到7月,弘历才收到几份关于江南妖术案件的秘密情报。此后不久,山东巡抚富尼汉经由他在朝中的眼线得知此事,并立即上奏弘历。他声称真的有人在尝试妖术,并汇报了自己为维护辖区安全所做的努力。根据富尼汉的说法,他已在山东抓到一批从事妖术的乞丐和僧侣,而根据这些人的“口供”,真正的幕后黑手隐藏在江南地区。然而,这些所谓的口供内容实际上都是虚构的、是刑讯逼供的产物。

之后弘历下诏,命令鲁苏、浙、三省谨慎行事、搜捕术士。接到弘历的上谕,江南各省立即展开了抓捕术士的行动。基于虚构的口供,自然抓不到什么所谓的幕后真凶,各省所能获得的新情报不过是一个个相互矛盾的口供罢了。

至此,整个事件进入了一种无比荒诞的境界——各省不断发现自己掌握的情报实际上充满自相矛盾之处,在将递呈予弘历时,弘历却执意认为,这些江南地区的官员在蓄意瞒报,这似乎昭示了君臣信任已然出现了某种裂隙。

孔飞力认为,这正与弘历本人所面临的一些“危机”有关。尽管弘历喜爱汉文化艺术,但他实际上是满族传统德行忠实的推崇者,力图强化汉化背景下满族习俗深层的文化心态。相应地,对于江南地区及汉文化,弘历则抱有某种贬低意味的刻板影响,认定一切有害习气都来自江南文化。此外,由于中国官僚体制中的官员们的确常常瞒报下情,加之以皇帝对江南本有偏见,这荒谬的场景才得以呈现。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尽管大多数官员在同弘历通信时都没有提及本案所涉及之割辫的政治意象,但弘历本人对此心知肚明。他深信百姓大众是轻信,一旦有政治危机或天下大乱就会惊恐万分,并作出暴力的反应。弘历并不确定这场涉及发辫的巫术危机会不会威胁其统治的正统性,这也是弘历在随后的诏书表意模棱的重要原因,他一面指示妖党可能企图挑拨百姓和官府的关系,发动叛乱,因此官府不可采取严厉措施;另外又说官员应“毋纵毋苛”,既确保无辜者不受伤害,又不让罪犯逃脱。

不久,最初提供情报的山东“嫌犯”翻供,改口称妖首从直隶而来。至此,案情变得愈发扑朔迷离,朝廷于是下令将所有嫌犯遣往军机处审理。不曾想之前供认术士姓名的嫌犯亦全部翻供,称自己因无法忍受用刑而被迫招供。至此,一些军机处官员对案情真实性已经产生了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在皇帝本人看来,严刑逼供导致的冤狱也越来越明显。

最终,弘历表示停止整个清剿行动,并在公开的诏书中严厉批评了“做事不力”的地方官员,此外另有大批官员遭到查办和处理。有趣的是,在一份秘密廷寄的文书中,弘历的用词则模棱两可,他称,尽管“正犯”无一落网,但确实存在。这无疑是一种挽回颜面的说法。

五、反思:“叫魂”迷雾后的逻辑

(一)“困于官僚制中”的皇权

清代官僚制并不遵循韦伯的官僚制逻辑,不会产生所谓“合理化”的力量控制君主力量。中国官僚集团始终受到各种规章条例的制约,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就会受罚。但是,这些条款也为他们的职责划定了边界,从而为其提供了一定保护,以使官僚获得一种对抗君主专制要求的张力,如多数官员在考评下级时会使用一些语焉不详的词句,以逃避潜在的失职责任。

对君主而言,想要跳脱出这一官僚制度的框架,彰显自己作为皇帝的权威,就要利用各种个人化的、非常规的手段。孔飞力认为,在本案中,与其说皇帝对地方官员的频频敲打是在追究其“捉拿妖党不力“,不如说是弘历本人对长期以往官僚对皇权的反制行为(无论这种行为是否是有意为之的)的对抗。

(二)发式政治与种族矛盾?

发式政治几乎贯穿了整个清代,从清初多尔衮强制推行发式改革,到清中期乾隆复兴满文化,再到清末剪辫运动,不同时期发式的变化象征着不同的政治观点,这或因头发作为人体最易形塑的部分,其形式多样化程度达到了能够表达某些独特理念的地步。

孔飞力在分析发式政治与叫魂危机时曾认为这一矛盾的根源是满汉种族(ethnic)矛盾,笔者对“种族矛盾说”不以为然[1],如果仅从乾隆朝这一个切面去看待满汉之间的张力,人们可能会得出“‘种族矛盾’威胁政治正当性”的结论。但是,从整个清朝社会史的角度看,所谓发式改革、族群矛盾都没有动摇清代统治的根基。清初曾经实行的严厉“剃发易服”政策在顺治亲政后就逐渐放松,此后一直到乾隆前期,社会风尚回归到明式发式与汉人服饰的轨道上;乾隆后期开始到清末,大众发式和服饰开始倾向于满族风格,根据官私档案,这种转变的主要动力并非来自朝廷政令,而是时尚流行元素本身的变迁,随康乾盛世结束,人们对满洲服饰的抵制心态也消弭减弱。(鱼宏亮,2020)因此,所谓“种族矛盾”,也会伴随时间的流逝消蚀。

(三)“侵扰社会”下普遍无权者的权力幻觉

在清代中国,绝大多数人没有接近政治权力的机会,他们时刻受特权阶层的压迫,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而对普通民众来说,结社成为团体追求利益是非法的,因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权力是一种“幻觉”,人们处于普遍无权的状态。有时人们会通过造反或革命的方式寻求权力,但多数情况下,只有流民泛滥时,大规模暴动才有可能。对于多数人而言,当国家清剿异己时,他们便会抓住获得“权力”的机会,通过将他人构陷为“国家异己”的方式,实现自己清算宿怨或谋取私利的目的。

就德清县的例子而言,所谓妖术传闻实际上是当地寺庙的和尚为把香客从竞争对手寺庙中吓跑而编造的故事。而在官府认真发起针对妖术的清剿后,则亦有人将欠自己钱的人指控为术士。即便到了今天,冤冤相报仍然是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显著特点,而这一倾向于近年来又有回升趋势。

尾声:关于官僚及其处境 (限定内容)

旧政权的一个基本的政治特征,便是普通民众对政治抱消极态度。那种睚眦必报对领导人和狂热激动的民众勾结起来对付共同敌人的狂暴结合(这才是现代政治“运动”的特征),还是一件要到遥远的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情,十八世纪的官僚们还没有受到这样的致命夹击。

参考文献
  1. 叫魂
  2. 象征之林
  3. 羌在汉藏之间
  4. 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care of sorcery in 1768
  5. 鱼的论文

  1. 愚见以为这里ethnic译作“族群”更合适。 ↩︎